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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岗位职责

2024年04月08日 16:55 民历学院 点击:[]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1.主持学院党委的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工作要求,加强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并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负责学院各项重大工作的把关定向参照学校“三重一大”要求,完善本学院决策议事等相关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2.抓好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引导全院师生员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新进人员政治审查,统筹抓好就读研究生的政治审查。

3.抓好思想建设,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学院党员和师生员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4.抓好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建强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好选人用人关。

5.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践行群众路线,做好服务师生工作;统筹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问和仁爱之心的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统筹抓好学院工作作风和学风、教风建设。抓好党务公开工作。

6.抓好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律教育,增强底线意识,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校纪委、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学院兼职纪检员队伍建设。对学院招生、就业、干部、人事等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负总责。

7.抓好制度建设,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管人、管事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积极探索和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形成长效机制,对各项重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8.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教育引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或上一次廉政党课,并配合校党委和校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

9.主持学院党委会议,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内容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干部、人事、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与学院领导班子共同研究、民主决策,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

10.负责学院宣传思想、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宗教、统战、共青团和工会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院长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我们与学院党委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决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通过以后,积极组织实施。

3.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并实施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

4.统筹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等的组织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5.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做好教师的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管理和培养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6.负责学院行政方面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7.负责组织学院各系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8.建立健全学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学院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率。

9.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并按照会议的集体决定开展工作,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内容,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10.履行学院宣传思想、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宗教、统战工作“一岗双责”。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学院党的建设。

2.负责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管理、培训、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学院团学工作,包括抓好团的活动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3.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及各类评优评先工作,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抓好全日制本科生的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4.支持、配合院行政领导抓好教学、科研等工作。

5.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履行学院宣传思想、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宗教、统战工作“一岗双责”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副院长职责

1.协助院长做好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好建章立制等工作。

2.根据班子分工,分管招生、教学管理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负责制定学院教学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制(修)订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纲要,并组织实施。

3.分管科研工作和研究生培养及日常管理工作。

4.协助院长做好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遴选、教研室管理、日常教学活动安排等工作。

5.协助院长抓好与其他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维护学院的稳定团结。

6.积极将分管工作的相关事务提交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研究,参与学院各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7.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决策提供意见和参考。

8.中共党员副院长履行宣传思想、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宗教、统战工作“一岗双责”。非中共党员副院长履行学院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宗教工作“一岗双责”。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组织委员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党员发展计划。

2.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各环节工作。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各环节审查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3.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好经验、好方法,发现并指导基层党组织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处理党员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熟悉掌握不同时期的相关要求,并根据调查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党员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5.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协助学院党委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年度规划,指导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学习计划指导基层党支部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开展经常性教育。

6.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及时、精准维护贵州省综合党务管理系统,指导基层党组织线上线下维护党员基本信息,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7.对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业务进行督导。

8.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规范程序按期开展换届、补选、改选工作,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把关。

9.协助学院党委优化党支部设置,选配党支部书记。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的述职工作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做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

10.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密切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学院党委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加强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监督检查学院党委和党员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纪律规定、民主集中制执行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等的情况。

4.对学院和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党委、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5.对学院干部任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基建维修、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评优评奖、津贴分配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

6.协助学院党委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7.受理党员的各种检举、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学院党委和学校纪委反映。协助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进行违纪案件的初核。

8.根据上级要求或群众反映,提请学院党委讨论研究学院有关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9.参加或列席学院党政联席会等有关重要会议。

10.积极参加学校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宣传委员职责如下: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委会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并与工会、团组织、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负责学院在院内外的宣传报道。

6.组织开展学院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统战委员职责如下:

1.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增强党员的统战意识与观念,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提出统战工作的计划和建议,健全必要的统战工作制度。

我们了解和关心民主党派成员、非党知识分子和其他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4.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鼓励、支持他们建言献策,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教学、管理工作以及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5.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学院党委汇报统战工作的情况。

6.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保密委员会职责

1.组织学院贯彻执行上级党政组织和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依据国家保密法规及上级领导机关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制定院内保密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要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警惕,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4.负责调查学院内失、泄密事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保密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6.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系主任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全系教师,树立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负责本系的教学、教育改革工作,主持专业建设工作。制订专业申报计划、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检查教学进程,指导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负责安排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实习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本系科研管理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4.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根据学院规定安排教师进行培训、申请师资引进。要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协助学院做好教师职称的评定工作及年终考核工作。

5.与学院共同做好班主任选拔考核工作。

6.关注全系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审核本系学生的奖惩等事项,并积极推荐学生就业。

7.负责对本系教师的配备、调岗、评聘、奖惩等工作提出主导意见。

8.负责做好本系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9.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作为学院党政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协助主管行政工作的院领导管理学院日常行政事务。

2.列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做好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负责贯彻与落实;负责草拟学院的报告、总结及编辑《学院年鉴》。

3.负责学院公章管理。

4.负责学院内外的公务接待、公函处理等。

5.负责学院教职工的日常考勤以及集体活动和会议的考勤。

6.负责学院治安、保卫、消防等日常监管工作。

7.负责学院财务会计工作。

8.负责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本院网站建设及后台维护工作,及时全面反映学院工作情况。

9.负责慰问学院病伤残教师以及退休教师,做好病逝教工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本科生培养科科长

1.认真学习教学及其他管理的业务知识,掌握教务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等方面的规章、条例及文件,协助起草学院有关教学方面的文件。

2.协助教学副院长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发放授课计划、教材、报课程表、排课、填报教材征订表,组织学生领发教材等。

3.负责学院开学教学准备工作,填报每学期教学计划(包括实习、实践),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做好校外授课教师的管理与服务,并负责监督与落实授课计划的实施、修改、调整和检查。处理日常有关调课及授课计划调整等事宜。

4.负责考试安排。负责做好组织期中期末考务方面的具体工作,包括试卷的汇总、保管、发放,安排考试日程,组织监考教师、办理学生缓考、免考事宜。期末考试结束,组织收集学院学科考试的成绩分析、试卷分析,汇总学生各课程考核成绩并整理归档。

5.负责考试成绩和学籍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清理和填报学生的学习成绩、毕业成绩,办理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

6.负责组织大学英语统考、计算机统考报名等工作。

7.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课程研究性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各种教学检查,协调与各系之间有关教学工作;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教学纪律的监控,负责收集与反馈师生意见,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参与教学质量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对出现的问题和教学事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收集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和总结并归档。

9.负责学院学生证件、报到注册、学籍管理和违反教学纪律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学院审核。

10.参与组织教师的业务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负责核算教师工作量、保管教师业务档案,为教学人员的聘用、晋升、奖惩提供依据。

11.负责与教学有关的文件的收发和上报。

根据学院的规定和要求,分类保管各类教学档案,并做好教学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研究生培养科科长

1.协助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好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复试、录取等工作。

2.负责学院研究生的注册、学籍管理等有关事项。

3.协助学院制定研究生各方向培养方案,并报学院领导及研究生院审批。

4.负责安排学院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程,将课程安排通知相关师生。协助检查学院各专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5.负责学院研究生的成绩管理,督促各任课教师录入成绩。

6.配合学校做好学院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申请工作。组织落实研究生答辩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学位办。

8.负责建立并管理学院研究生的学籍、培养计划、毕业论文等档案。

9.负责每学期研究生导师及任课教师课酬等的填报工作。

10.负责在人才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

1.协助院领导负责学院的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学生,了解实情,为学院领导对学生工作正确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拟定学院学生教育方案并组织落实。按照《大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要求,加强对学生班级和学生寝室的建设与管理,促进良好学风、班风的形成。  

3.负责对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进行管理,检查并督促辅导员、班主任落实完成学校、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的各项任务和决定。组织对新生的入学教育、在校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咨询和离校教育。  

4.组织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科技文化、体育活动、知识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不断陶冶学生的情操,增长学生的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素质。  

5.负责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加强与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6.按时组织参加学生工作例会,向学院领导汇报学生工作,贯彻实施校院两级学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各项管理制度。  

7.按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学院学生工作档案;协助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团委书记职务

1.及时传达学院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落实,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和总结。

2.关心团员教师及学生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就团干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学院领导汇报反映,并组织开展各种团内评优及推优入党工作。

3.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好团校培训工作。

4.负责团支部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按期组织团干部的改选,团支部考察、培养、发展新团员,办理发展新团员的审批手续,负责处理团员违规违纪事件。

5.指导帮助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

6.经常性与其他学院和地方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为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7.完成学院领导和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科研秘书职务

1.及时了解国家及贵州省的科研政策方向,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处理日常科研管理工作,做好学院的科研规划、科研政策制定、学科发展、学术交流、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学院科研总体规划,组织论证团队发展方向。

2.协助主管副院长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鉴定与评奖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科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

3.协助主管副院长进行学院科研规划的前期调研、组织论证工作,协调、组织各科研团队进行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前期论证、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前期培养。

4.协助主管副院长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包括学科发展规划、学术组织创建和研究方向凝练,并逐级申报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通过分层建设,实现重点突破。

5.协助主管副院长负责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做好各级研究基地(院、所)的论证、申报、建设、验收等工作。

6.负责协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的申报,指导管理人员做好信息发布、申报的组织、申报材料的汇总、登记、审核、报送,以及项目批准情况传达、到位项目登记,项目进展情况、结题材料的组织与报送等工作。

7.协助主管副院长负责学院横向课题的信息收集登记、合同存档及对外联系和管理。全面、准确把握学院的科研工作情况,能够及时提供学院需要的科研统计信息。

8.协调组织学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通道,及时反馈社会需求信息,促进学院与社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学校人事分配改革方案和学院绩效考核办法,我负责牵头组织学院教师的科研业绩、科研工作量统计及审核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资料员

1.在学院领导下和图书馆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尽职尽责地做好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主动为教学、科研服务。

2.负责学院图书资料和报刊的采编工作,及时掌握相关领域内图书资料出版发行动态,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购置新书,预订报刊

3.负责新书刊资料的验收、登录、分类、编目和上架等管理工作。

4.负责每年初将上一年的报刊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分编上架,供师生借阅利用。

5.对过时的、需要折价处理或需入库存留的书刊资料定期进行整理与剔除,报学院相关领导审批,并报图书馆备案。

6.负责日常书刊、资料的流通和阅览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图书资料、报刊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8.切实做好资料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9.负责接收由学校收发室代办所送来的信件、挂号信、包裹单、报纸、期刊和文件等,以及登记和分发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审:聂开吉

二审:戴钰均

三审: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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