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及教育厅关于复试、疫情防控等文件精神,结合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原则。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五)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及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监督小组负责),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整个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研管办、办公室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民族学一级硕士点、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点具体负责调剂、面试及加试等工作;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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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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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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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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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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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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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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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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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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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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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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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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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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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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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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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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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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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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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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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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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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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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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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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同学术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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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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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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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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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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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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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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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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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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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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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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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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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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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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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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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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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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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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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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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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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含少干计划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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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院现场实施,研究生院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下列材料需按学院要求提供。
1.所有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8条必备):
(1)《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初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纸质版三张);
(4)身份证;
(5)应届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6)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
(7)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见附件);
(8)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报到时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或者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9)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需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 (或户口簿本人页 )、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及近三个月工资流水账。
3.定向考生
提供定向协议书。
4.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所加分值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组织方式
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然后再根据缺额情况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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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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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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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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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 日(周六)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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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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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校区行政办公楼403室
第一组:民族学,55人。
第二组:文物与博物馆,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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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周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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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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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校区15号教学楼
第一组:民族学,55人。地点:15-101。
第二组:文物与博物馆,28人。地点:1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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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在候考室候考;
2.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综合面试系列表格,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纸张、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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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 日(周一)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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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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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校区行政办公楼
第一组:文物与博物馆,28人。地点:行政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候考室:第五会议室。
第二组:民族学,27人。地点:行政办公楼303室。候考室:第五会议室。
第三组:民族学,28人。地点:行政办公楼403室。候考室:第五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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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到达候考室体温测量,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携带复试准考证、身份证件,并佩戴口罩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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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周二)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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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加试《中国民族志》《中国民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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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校区行政办公楼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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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复试准考证、身份证件,并佩戴口罩参加笔试。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纸张、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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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方式
所有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并佩戴口罩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学院结合现场复试及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加试、面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
民族学笔试科目:民族学综合知识(参考书目: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汪宁生《文化人类学调查——正确认识社会的方法》,文物出版社,1996年;宋蜀华《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
文物与博物馆笔试科目:中国古代文化史(参考书目:阴法鲁《中国古代文化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文物与博物馆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中国民族志、中国民族史(参考书目:杨圣敏主编《中国民族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年;王锺翰主编《中国民族史概要》,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
面试结合考生提交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材料(统一时间提交),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五)复试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共计300分。
(1)学术学位
复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①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或应届生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进展报告、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50分;
②专业课笔试,考试卷面满分8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②面试成绩:满分170分(专业素质120分,外语能力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2)专业学位
复试总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①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或应届生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进展报告、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30分;
②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③专业面试,满分170分。其中,外语能力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 复试规范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及流程》执行。
2.面试试题命题、制卷、保管工作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执行,面试试题均在复试现场命制。(如有同等学力加试,需单独命题)
3.复试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疫情防控
按照贵州民族大学《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在复试过程中按《教育部办公厅_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报到时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所有考生需提交《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六、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需在10日内向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文件命名:专业+姓名+体检报告),发至学院指定邮箱:民族学:270587180qq.com;文物与博物馆:2093611834qq.com。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号)的要求,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录取
(一)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总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一项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四)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公布“十个工作日”。
九、调剂
(一)学院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精准发布缺额情况及调剂办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2。
(二)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学院不接收分数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跨学科门类调剂应上本学科复试分数线及调入学科复试分数线。
(五)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六)调剂考生复试的实施细则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复议和监督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工作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处理违规违纪制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申诉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卜老师 13786764305
申老师 18185192625
上班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2:00-5:0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