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民族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方案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特作以下安排:
一、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及条件
中期检查时间在第五学期的10月进行,月底前完成。研究生应如实填写《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经导师同意方可参加论文中期检查。经导师及学生协商同意,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时间安排到11月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中期检查时间:11月7日上午8:30
中期检查地点: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二、开题报告要求
1. 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
2. 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的质量及阶段性成果。
3. 后期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进度安排。
4.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解决方案。
具体要求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三、中期检查评议程序
1. 中期检查评审专家小组
由本学科3-5 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我院成立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昌儒
小组成员:石开忠、董强、李天翼、李乔杨
2. 中期检查实施程序
(1)参加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应如实填写《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呈送指导教师,并由导师填写意见评语。
(2)中期检查评审专家小组组长宣布开始,介绍成员并宣读有关规定。
(3)研究生陈述。研究生就论文进度、完成质量、存在的困难等进行全面陈述(约10分钟)。
(4)专家提问(约10分钟),研究生当场回答专家的提问。专家给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5)专家组评议。研究生退场,专家组举行闭门会议,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作出结论,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上撰写评语并签字确认。
(6)宣布结论。由专家组组长当场宣布结论,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
开题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中期检查结果为不通过的,研究生可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第二次中期检查。第二次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半年后方可申请再次检查。
四、其他
专家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工作态度以及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评价并作出决议,提出研究计划和学位论文的修改意见。所有研究生应根据专家组的合理建议修改和完善研究计划和学位论文。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2020年11月2日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民族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考核标准
姓 名 |
|
专 业 |
|
学 号 |
|
论文题目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参考 分数 |
得分 |
培养 过程 (30分) |
1.培养计划 2.文献综述 |
(1)叙述清楚,完成计划要求掌握本方向的研究动态,具有独立搜集、综合分析运用资料能力; (2)叙述较清楚,完成计划情况较好,较好握本方向的研究动态,具有独立搜集、综合分析运用资料能力; (3)叙述基本清楚,基本完成计划要求,基本掌握本方向的研究动态,具有独立搜集、综合分析运用资料能力; (4)叙述不够清楚,未完成计划要求,掌握本方向的研究动态不够,独立搜集、综合分析运用资料能力较差。 |
30-25 24-20 19-15 <15 |
|
论文 选题 (20分) |
1.科学依据 2.理论意义 3.创造性、新颖性 4.反映基础、专业知识水平 |
(1)论述全面,条理清晰,有重要价值,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基础专业知识扎实、全面; (2)论述较全面、较合理,有研究价值,具有创新性,基础专业知识较扎实、全面; (3)论述基本全面、合理,有一定价值,有一定创新性,基础专业知识基本扎实; (4)论述不合理,没有明显价值,没有创新性,基础专业知识掌握较差。 |
20-18 17-15 14-10 <10 |
|
论文进展 (30分) |
1.问题意识及预期效果 2.从事科研工作能力 3.阶段性成果(论文发表投稿) |
(1)研究问题明确,预期目标适当,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有专利、获奖; (2)研究问题明确,预期目标较得当,能独立从事科研工作,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专利、获奖(含已接受); (3)研究问题基本明确,预期目标基本得当,基本能独立从事科研工作,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已接受); (4)研究问题不明确,预期目标不当,不能独立从事科研工作,没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没有专利、获奖。 |
30-25 24-20 19-15 <15 |
|
其他 (20分) |
1.语言、文字表述 2.导师指导情况 3.进展情况及今后计划 |
(1)语言流畅,回答问题准确,态度认真负责,进展顺利,安排紧凑合理; (2)语言较流畅,回答问题准确,较认真负责,进展较顺利,安排较合理; (3)语言基本流畅,回答问题基本准确,基本认真负责,进展基本顺利,安排基本合理; (4)语言不流畅,回答问题不准确,不够认真负责,进展不利,安排不合理。 |
20-18 17-15 14-10 <10 |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综合分 |
|
96-100 |
90-95 |
85-89 |
80-84 |
75-79 |
70-74 |
65-69 |
60-64 |
0-59 |
|
综合分A-以下的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
评价结果: (注明“同意通过”或“不同意通过”)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每位评委一份,采用无记名方式;2.评价综合分低于(C-)者为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