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美育学分认定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依据《贵州民族大学美育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校字〔2023〕40 号)文件精神,确保美育学分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院成立美育学分认定工作组,对相关学生提交的美育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把关,现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11月5日。
若有疑问,请到学院B410办公室进行反馈。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2026年11月3日
附件3.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2023级美育达标统计表.xlsx
一审:邵文霖
二审:刘欢歌
三审: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