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生2026-2027年度秋季学期第五次周会
2026年10月21日(周三)16点30分,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生2026年秋季学期第五次周会在马克思主义学院529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主要围绕“25级、26研究生代表汇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心得体会”展开,由25级研究生罗甜甜、胡佳莹,26级研究生王金玲、史亚迪同学汇报。本次会议由李昭勇教授主持,韩玉副教授应邀出席,其余研究生同学旁听。

图一为会议现场
首先由第一位同学罗甜甜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展开分享,指出该法属于促进型法律,不同于刑法的事后惩戒,重在事前预防与常态化教育引导,为民族领域风险源头治理、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支撑。结合具体案例,阐释该法在风险防控、基层矛盾化解当中的现实作用,体现该法律在社会治理层面的实践意义。

图二为罗甜甜同学汇报
第二位是胡佳莹同学通过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相关法条,认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由价值倡导转变为法治化的国家治理范式。相关内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搭建相应制度体系,通过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教育文化等多领域制度设计,推动各民族实现深度交融,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根基。
第三位是王金玲同学通过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理解到法律以立法形式确认“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结合校园主题活动,体会法条并非纸上文本,作为民族院校学子,她认为法律让民族团结工作有法治依据,青年应立足日常点滴,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要求,承担起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
第四位是史亚迪同学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精神家园、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繁荣作出制度安排,并构建相应法律责任体系。她认为学习法律不能局限书本,要结合现实场景对照理解,青年应读条文、观实践,做好普法宣传,助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四位同学汇报结束后,各位教师依次对她们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心得体会进行点评指导与建议。
首先是韩玉副教授充分肯定四位同学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成效。同学们能够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展开思考,既重视研读法律条文,也认识到青年要立足日常点滴,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要求,主动承担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助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整体思考方向明确,充分体现出大家较强的学习领会能力。
随后,李昭勇教授对四位同学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研讨分享给予认可,指出大家能够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并结合现实抒发自身感悟。但部分思考还较多停留在条文解读层面,对于法律在基层实践中面临的现实复杂性挖掘还不够深入。希望同学们进一步结合真实社会案例开展思考,做到学思用贯通,把法治理论转化为分析、处理民族事务的实际能力。

图三为教师点评
会议最后,李昭勇教授作总结讲话。他肯定了四位同学的研讨分享,对大家的学习思考予以认可,并强调研三同学距离10月30日论文中期检查时间紧迫,务必加快写作进度。
图文:胡凯惠 马一城
一审:聂开吉
二审:刘欢歌
三审:李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