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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6日 20:13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点击:[]




为了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1  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法学

(民族学)

313

37

56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

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59

30

45

2  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文物

256

31

47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同学术型要求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13

30

4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213

30

45

 

(二)招生计划

3  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研究方向

拟招收人数

030400

民族学

不区分方向

43

145100

文物

不区分方向

32(含少干计划2人)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若计算结果为小数,四舍五入按整数计),与按差额比例划定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50%安排全部合格生源进入复试。

(四)复试名单

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院现场实施,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下列材料需按学院要求提供。

1.所有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8项必备):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纸质版3+电子版);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4)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学生证;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5)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6)成绩单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的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7)《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8)已成功缴费截图(复试缴费流程详见附件3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需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生: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4)。

2)在职往届毕业生:

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4)、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材料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非“双少”定向生

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收原件)(附件4);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5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组织方式

 

时间

项目内容

地点

考生注意事项

3月30 日(周日)上午8:30

报到、资格审查

北校区5号楼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D412

第一组:民族学专业,26人。

第二组:文物专业,45人。

 

3月31日(周一)上午9:00

面试(民族学专业)

北校区5号楼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第一组:民族学专业,26人。地点:C107教室。

 

早上8:00到达候考室C114,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月31 日(周一)上午9:00

面试(文物专业)

北校区5号楼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第一组:文物专业,22人。地点:C101教室。

第二组:文物专业,23人。地点:C103。

早上8:00到达候考室C116,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月31日(周一)晚上17:30

同等学力加试(文物专业)

地点:北校区5号楼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C107。

时间:17:30-19:30《中国古代文化史》,20:00-22:00《中国古代史》。

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纸张、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4月1日(周二)上午9:00-11:00

笔试

北校区5号楼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第一组:民族学专业,26人。地点:C107。

第二组:文物专业,45人。地点: C116。

早上8:30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纸张、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笔试考场座位张贴于考场教室门口。

(二)复试方式

所有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学院结合现场复试及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

民族学笔试科目: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参考书目:《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编写组,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民族出版社,202312月版)

文物笔试科目:文物学概论(参考书目:《文物学概论》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文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古代文化史(参考书目:阴法鲁《中国古代文化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中国古代史(参考书目:晁福林、宁欣主编《中国古代史》(上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共计300分。

(1)学术学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面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专业学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面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接收考生申请复核。

五、体检

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需在10日内向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文件命名:专业+姓名+体检报告),发至学院指定邮箱:民族学:3474922103@qq.com;文物:2628282499@qq.com

六、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3)。

七、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资格则在本专业内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未经公示的考生。

(四)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申诉和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 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若与国家及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则以国家及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电话:0851-88124199,邮箱:270587180@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邮编:550025

网址:http://mzshxy.gzmu.edu.cn/

 

附件1: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4:定向协议书

附件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2025326



一审:郭国庆

二审:聂开吉

三审: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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