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男,汉族,湖南隆回人,中共党员,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党委副书记;贵州省史学会常务理事、民族文化学会理事;贵州民族大学第九批学术骨干,第十批学术带头人,第九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现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思政、团委、安全保卫、宣传、纪检等工作。
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中国近现代经济史、共和国史及少数民族历史等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本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2015年立项,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已完成)、省委组织部高层次人才特助经费项目1项(已完成)、其他厅级课题项4(已完成);参与国家课题2项(已完成),厅级课题3项;出版专著1部(25万字);在《贵州民族研究》、《贵州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近40篇。其中专著《国民政府主黔时期贵州盐政研究(1935—1949)》获2013年获“贵州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